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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官方公众号一则封闭管理的公告,引发热议。


 

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原〔2015〕433号),以及《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苏办〔2019〕96号)对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决定自2019年12月28日起,实行封闭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封闭管理范围
原国家计委批准的南京化学工业园区规划范围45平方公里,包括长芦、玉带两个片区,分别进行封闭,其中,长芦片区封闭范围为:东至滁河,南至岳子河,西至马汊河-雍六高速公路,北至四柳河;玉带片区封闭范围为:东至划子河-长江四桥,南至长江,西至夹江,北至皇厂河路-江北沿江高等级公路。(详见附件)

二、封闭管理要求
1.新材料科技园门岗封闭区,严禁非园区企业车辆、人员进入,严禁非园区建设工程车和材料车进入;新材料科技园企业车辆凭证驶入,外来车辆登记入园。2.新材料科技园方水路、芳烃南路、化工大道、沿江高等级公路化工园支线等主干道路,严禁车辆随意停放,不得超速、超限、超载。3.新材料科技园各企业做好对上下班员工、进出车辆的宣传工作,及时提醒本单位员工、上下游供应商及关联单位在新材料科技园卡口大队办理通行手续,按道路标识行驶,避免造成生产和工作上的不便。4.新材料科技园各企业必须加强对进入本厂区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合理安排车辆装卸货时间,规范厂区内车辆停放位置,加强对厂区门前道路的巡查,发现危化品运输车辆停留,及时向新材料科技园卡口大队报告。

三、违反封闭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管理秩序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新材料科技园封闭管理范围
长芦片区

玉带片区
据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官网介绍,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于2018年3月由原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成立于2001年)发展而来,是南京市及江北新区为做优做强新材料支柱产业,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材料生产基地而设立的专业特色园区,位于南京市北部,长江北岸,处于沿海经济带与长江经济带的交汇处,距南京市中心30公里,规划面积45平方公里,是国家级江北新区的产业与创新核心区。

 
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园区的开发建设经验,始终坚持产业发展、公用工程、商贸物流、环保安全、管理服务五个“一体化”的开发理念,切实推动转型发展,主导产业规模、项目集聚度与安全环保管理水平均位居全国同类园区前列。

 
  截至2017年底,新材料科技园累计开发产业用地28平方公里,累计入园企业近400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6家,包括30多家世界500强、全球化工50强以及细分市场领先企业。
建成投产各类企业172家,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216亿元,2017年实现产值1892亿元,销售收入1951亿元,实现税收189亿元。
新材料科技园主要企业有扬子石化、扬子巴斯夫、扬子BP、扬子伊士曼、诚志清洁能源、塞拉尼斯、亚什兰、瓦克、沙索、蓝星安迪苏、赢创、贺利氏、艾士德、空气化工、林德气体、普莱克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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